据陕西省地震局消息,陕西省人民政府于近日正式颁布《陕西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7号),决定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陕西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共31条,主要内容包括地震预警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地震预警信息的发布与响应、应急处置、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根据该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的第一条“立法目的”,该办法的出台将规范山西省内的地震预警活动,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省内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陕西省地震局称,《陕西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的出台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的建立健全与灾害特征相适应的预警信息发布制度要求,以及解决服务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建设需求发挥了重大作用。
该管理办法中还指出,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依法地参与地震预警系统建设,开展地震预警科技创新、产品研发、成果应用和信息服务。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规定,国家对地震预报意见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全国范围内的地震长期和中期预报意见,由国务院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意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及时发布。因此,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征求管理办法意见时同时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息。编造、传播虚假地震预警信息,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据悉,在“十三五”期间,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全面启动实施。据陕西省地震局介绍,该项目将在陕西省内新建和改造预警台站600多个,并为陕西省内相关行业和社会公众等提供地震预警服务。12月4日下午,陕西省地震局还组织召开了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陕西子项目实施推进会。
参考来源
- 陕西省地震局, 陕西省颁布地震预警管理办法, 中国地震局. 2018-12-06 [2018-12-08].
- 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陕西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征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8-05-19 [2018-12-08].
- 陕西省地震局, 省地震局召开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实施推进会,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8-12-06 [2018-12-08].